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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22 10:51:35.82 | 发布者: |查看:5217

昌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水平,更好地激励中小学生、科技教师参加昌平区、北京市、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分别简称区赛、市赛、全国赛),提高我区科技创新作品质量,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区赛获奖奖励办法

1、   优秀组织奖

每年根据报送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画的数量、质量和获奖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推荐“优秀组织者”,给予1000元奖励。具体名额由组委会根据各学校参赛作品的数量、质量、市赛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2、    获得市赛一、二、三等奖的自动获得区赛特等、一、二等奖,资金发放以市赛成绩为准。

3、    获得区赛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三等奖的,颁发证书。

 二、市赛获奖奖励办法

1、学校获奖项目支持资金奖励办法

获北京市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获得市赛一、二等奖的,按项目分别奖励学校项目支持资金1000元。项目资金由学校统一支配,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4、   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学生项目获市赛科技创新发明项目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0001500800元奖励;获论文项目一、二、三等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001000600元奖励。

5、   科技实践活动项目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科技实践活动获市赛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001000800元奖励。

6、   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励办法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获市赛“十佳优秀辅导员”、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001000600300元奖励。

5、科学幻想画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获得市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一、二等奖的,每个作品分别给予600500元奖励。

三、全国赛获奖奖励办法
  1、学校获奖项目支持资金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赛三等奖以上的,按项目分别奖励学校项目支持资金2000元。项目资金由学校统一支配,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7、   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学生项目获全国赛科技创新发明项目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600050004000元奖励;获论文项目一、二、三等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00040003000元奖励。

8、   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励办法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获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00025002000元奖励。

9、   科技实践活动项目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科技实践活动获全国赛一、二、三等奖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00040003000元奖励。

5、科学幻想画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获得全国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一、二、三等奖的,每个作品分别给予1000800600元奖励。

有关说明

1同一作品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2奖金直接发放给学校和第一指导老师。

3获市赛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三等奖以上及科幻画二等奖以上的学生颁发奖品。

4、同一作品既参加机器人比赛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时获奖的,二者取其一,以获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昌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本办法自第十届昌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起实施,旧办法同时废止。

昌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昌平区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为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各学校对机器人项目的兴趣和参赛热情,区科协决定对积极参与昌平区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学校和教师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以下奖励项目只针对科协系统组织举办的机器人径赛项目:

一.学校获奖项目奖励支持资金

1.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赛各项目:

每项奖励二千元

2.参加“北京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市级赛和区选拔赛的各项目:

每项奖励一千元

二.指导老师奖励办法

1.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赛各项目:

一等奖:奖励六千元   

二等奖:奖励五千元  

三等奖:奖励四千元

2.参加“北京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市级赛各项目:

一等奖:奖励三千元   

二等奖:奖励一千五百元  

三等奖:奖励一千元

3.对积极参与机器人项目因选拔赛未能参加科协系统市级赛的,每项奖励六百元。获奖学生颁发“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昌平赛区二等奖证书”。

注:1、学校和教师获奖项目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奖励

2、同一作品既参加机器人比赛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时获奖的,二者取其一,以获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昌平区科协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