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教委关于上报“文学托起梦想-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原创文学征文”的通知
温馨提示:有意向参与的老师,请您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可下载附件),
遵从要求,于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上传至数字校园材料模块里
信息来自:昌平教委 发布时间:2015-09-07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全国少儿出版工作座谈会精神,挖掘培育儿童文学创作资源,推动全民阅读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文联决定共同举办“文学托起梦想·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原创文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目的
提升中小学教师文学素养与文化品位,展现教师文学风采和创作实力;宣传推广优秀教师文学作品,培育中小学生阅读兴趣和习惯,提升阅读质量;积极筹建全国首家教师作家协会,壮大作家生力军队伍,为打造首都文学创作高峰储备人才资源。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北京作家协会、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协办单位: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教委、文联
四、征文对象
在职中小学教师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出版的原创小说、童话、诗歌、散文。题材不限,文题自拟。一经发现为已发表或抄袭、剽窃作品,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字数:小说6000字以内;童话4000字以内;散文3000字以内; 诗歌40行以内。均以电脑计数为准。
(三)征文作品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构思新颖,展现创作个性和风格,具有良好的思想性、文学性、可读性。重点关注倡导爱国主义,有利于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青少年思想品德水准、审美情趣和体现首都教师、学生群体新人新貌的作品。
六、市教委征文评比设置
特类文:3名(小说、童话、诗歌散文各一名);一类文:10名;二类文:15名;三类文:20名;佳作文:30名;优秀文:100名。
七、征稿时间及要求
(一)征稿时间:2015年11月20日前,将征文电子版上报昌平教委人事科。
(二)征文封面请注明: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科、联系方式(电话和邮箱)、身份证号、文章体裁、文章字数等信息。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教师撰写。每单位择优上报至少2篇,教委对上报情况进行统计。
八、后续事宜
(一)2016年3月北京市评审结束后,在市属主要媒体及网站公布特类、一类、二类、三类和佳作文作品名单。择日举办获奖作品颁奖朗诵会暨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成立大会。
(二)对获三类文以上作品结集出版,每篇作品配发评委点评。作品集将赠送入选作品教师所在学校。
(三)所有征文作品被视为同意归本征文组委会使用。
(四)为选拔创作人才,此次获得优秀文以上作品的作者可以申请加入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已经是北京作家协会或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的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请加入北京市教师作协。
联系人: 李 春 林
电 话: 69742366
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